1. 适用专业领域
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。
2. 课程体系
课程体系设置应确保学生在毕业时:
a)能运用数学、自然科学、工程科学、管理科学知识和实验手段,识别危险源;
b)能为降低风险而分析、设计、研究、表达和优化解决方案;
c)能实施设计方案并评价实施绩效。
3. 师资队伍
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,在其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阶段是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历,或者具有两年以上本专业类的教育培训、科学研究、工程或管理实践等工作背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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